隆回县高平镇原党委副书记(正科级)李新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隆回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新华简历
李新华,男,汉族,1962年6月出生,隆回县高平镇人,中专文化。1980年10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高平镇人大副主席,高平镇副镇长,高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主任科员,高平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镇长、主任科员,2012年11月至2016年4月任高平镇党委副书记、武装政法委员、主任科员,2016年4月至2018年6月任高平镇党委副书记、主任科员,2018年7月23日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高平镇党委副书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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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隆回县纪委监委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