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春节期间对县城区主次干道实行重点管控对部分道路进行交通管制的通告

来源:隆回新闻网|0 编辑:redcloud 2020-01-10 17:25:40
 
—分享—

  为缓解春节期间交通拥堵,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营造和谐有序的节日氛围,经县人民政府决定,自2020年1月14日零时至2020年2月2日零时(农历腊月二十日至正月初九)对县城区主次干道实行重点管控并对部分路段进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县城区各主次干道实行重点管控,严禁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摆摊设点和流动叫卖。

  二、严禁在人行道上停放车辆(施划停车位的除外)。

  三、桃洪路县烟草公司至县交警大队路段严禁停放任何车辆(即停即走除外)。

  四、桃洪路全天候禁止大、中型客(货)车通行(公交车和特种车辆除外)。

  五、所有货运车辆只允许在伏龙江南路(恒丰红绿灯口右侧至思源学校)两侧有序停放,其他路段禁止停放。

  六、2020年1月14日零时至2020年2月5日零时(农历腊月二十日至正月十二)开放大桥路、公园路人防工程施工口,临时恢复道路通行。大桥路道路两侧禁止停车(人行道上的停车位可以停车)。

  七、对以下路段实行单向行驶交通管制:

  1. 公园路往梨子园学校路口实行单向行驶,禁止车辆从公园路驶入320国道(环城路);

  2. 市六灌局经县中医院至环城路老石油公司路口实行单向行驶,禁止车辆从320国道(环城路)老石油公司路口驶入新建街;

  3. 帽子石路往沿江北路实行单向行驶,禁止车辆从沿江北路驶入桃洪路;

  4. 友谊宾馆往沿江北路实行单向行驶,禁止车辆从沿江北路驶入桃洪路。

  八、2020年1月14日零时至2020年2月2日零时(农历腊月二十日至正月初九),县城区所有机关单位院落、学校及桃洪路、沿江路沿线小区楼盘地上、地下停车场和停车位免费对社会车辆开放。

  县交警大队、县城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自觉遵守严管规定,共同维护市容和交通秩序,确保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隆回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0日

来源:隆回新闻网|0

编辑:redcloud

阅读下一篇

返回隆回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