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满足群众对民族传统文化的需求,预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县城区域内设置2处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现通告如下。
一、集中燃放地点:阅江府广场、环城南路三桥南桥头至芙蓉学校路段的北面空坪,详情以现场设置为准,位置图见二维码。
二、集中燃放时间:2025年1月27日(腊月二十八)和1月28日(除夕)两晚的20:00至次日00:30。
三、集中燃放须知
(一)禁止燃放非法、伪劣、超标的烟花爆竹产品。广大群众应在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场所购买,不到无证摊点、骑车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
(二)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请注意预防炸伤等危险行为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下燃放。
(三)驾驶车辆前往的人员,应将车辆有序停放在集中燃放区域外,禁止车辆驶入集中燃放区域。
请广大居民从自身做起,理解支持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与集中燃放的相关规定,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
特此通告。
阅江府广场二维码
环城南路三桥南桥头至芙蓉学校
路段的北面空坪二维码
隆回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
来源:隆回县人民政府
编辑:杨晓